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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漫談 | 【繼承】
 限定繼承
 真的可以一勞永逸?

【繼承】限定繼承真的可以一勞永逸?

跟拋棄繼承有什麼不一樣?

 

 

 

 

  自從民法繼承編修正後,繼承全面改採「限定繼承」,「限定繼承」意思是繼承人只要就所分得的遺產內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也就是說,沒有古時候「父債子償」的慘案了!

 

 

  舉例來說:爸爸(被繼承人)過世後留下100萬的債務、50萬的遺產,小孩(或其他繼承人)只要就50萬去償還老爸的債務,剩下的50萬債務,就不關小孩的事了。

 

 

  既然限定繼承這麼好用,那為何法律上還會有「拋棄繼承」的規定存在呢?限定繼承雖然有它的好處存在,但繼承人仍有一定的義務和風險存在

 

 

民法繼承編規定繼承人的義務:

1.繼承人要把遺產清楚地跟法院說遺產到底有多少?(遺產清冊)

2.法院要再定時間讓債權人去說明到底被欠多少?

3.確認被繼承人總債務有多少?

4.最後將遺產拿去分配給債權人

 

 

  而在限定繼承中常發生的問題,下面就有一個很悲傷的案例

  老爸留下了一棟價值一百萬的別墅跟一百萬的現金,繼承人只有兒子憨憨,憨憨以為他已經被限定繼承保護了,卻不知道自己有其他義務,於是乎,憨厚老實的他就把爸爸欠鄰居林北北的五十萬全部用遺產中的現金還完了!剩下的五十萬憨憨則是拿去翻修別墅。殊不知,其實老爸平時愛好賭博卻不敢讓小孩知道,在外面負債累累,欠了朋友拍郎先生五十萬,這時拍郎先生來要錢了,憨憨沒有任何現金償還拍郎先生,拍郎先生於是強制執行拍賣別墅,憨憨因為沒有做好功課就QQ了frownfrownfrown

 

 

所以這就是「拋棄繼承」存在的重要性啦!

 

 

  「拋棄繼承」顧名思義就是繼承人什麼都不要了,財產跟欠債皆與我無關,就讓它隨風而去,塵歸塵土歸土吧。

 

 

 

正暘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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