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漫談
當柴米油鹽醬醋茶磨掉兩人愛情,當婆媳問題冰凍夫妻間的溝通,當小三成為相互的猜忌等等,或許婚姻走到僵局需要尋求突破,離婚成為選項時,就必須要正視相關的法律問題。離婚只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或者法院裁判離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夫妻結婚時互許的承諾,然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往往總有一方不得已先離開,留下的另一半,看著身旁空了的座位,除了滿腹的辛酸,還有些什麼?
自從民法繼承編修正後,繼承全面改採「限定繼承」,「限定繼承」意思是繼承人只要就所分得的遺產內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也就是說,沒有古時候「父債子償」的慘案了!
雖說現行民法繼承編已改採「限定繼承」以避免「負債子償」的問題,但繼承人如果沒有做一定的義務,仍會有一定的風險存在(如同前篇文章所舉例的憨憨)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為了避免突然死亡,來不及交代身後事,造成後代許多的爭執的場面,立遺囑會是解決爭執有效的方法,也正因為遺囑具有定紛止爭的強大效力,所以法律對於遺囑的格式,有著嚴格的要求,只要
不論是開車或騎車,甚至走在街上,都可能因人為、天氣、機械故障等不同因素發生車禍,而不管是肇事者或受害者,都應該要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網路上流傳「罵人價目表」,依各級法院判例,表列罵人用詞、罰款金額與法官罰款說明,但法官真的會「依表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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